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货物征税放行了以后,补办减免税手续可否受理呢?

问题:货物征税放行了以后,补办减免税手续可否受理呢?
回复:您好!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》(海关总署令第179号)第十八条规定:除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并经海关总署批准外,货物征税放行后,减免税申请人申请补办减免税手续的,海关不予受理。,欢迎继续在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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